一、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基本内容——(b)
1.西周的分封制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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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控制广袤国土,拱卫王室,巩固西周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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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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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将子弟(主体)、功臣和亲周的贵族分封于各地做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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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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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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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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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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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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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宗亲)、鲁(宗亲)、齐(功臣)、宋(先代贵族)、晋(宗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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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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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周的文化形式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
消极:后期诸侯国间强国兼并弱国,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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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点拨 “封建”一词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西周的分封制(“封邦建国”“封建亲戚,以藩屏周”);二是指(战国之后)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政治制度,也就是马克思主义所指的社会发展阶段中的封建社会和封建制度。
2.西周的宗法制
(1)含义: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
(2)内容
①周天子以嫡长子世代继承最高执政权力,为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领袖。
②其余诸子分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是大宗,由嫡长子继承其地位。
③从卿大夫到士,形成同样的大宗与小宗的关系。
(3)特点:嫡长子继承,等级森严,强调血缘关系。
(4)影响
①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有利于凝聚宗族,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