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1)法国自大革命直到法兰西第二帝国的覆灭,政局一直动荡不安。
(2)巴黎公社失败后,各派政治力量围绕共和与帝制的政权形式问题展开了反复较量。
(3)1873年,新调整的议会开始了制宪工作。
2.标志:1875年1月,国民议会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3.内容
(1)总统
①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有权任命文武官员、缔结条约、实行大赦等。
②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③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2)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3)内阁:要对参议院负责。
(4)其他:此后规定了法国国歌、国庆日以及“政府的共和国形式”永远不得动摇等。
4.意义
(1)在法律上确立了法国的共和政体,从法律上阻断了保皇派复辟的道路,巩固了资产阶级的统治。
(2)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是法国工业革命完成后进入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必然结果,为法国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微点拨 法国总统是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而美国总统则是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的,法国总统对议会负责,美国总统对宪法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