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 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
1.背景
(1)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
(2)中共团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开始筹建新中国的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过渡性、革命性,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总结,体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特点,具有历史开创性。
2.过程
(1)建立标志: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
①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②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③确立了新中国的首都、国旗、代国歌。
(2)职能转变:1954年全国人大召开后,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3)基本方针:1956年,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有参政议政的权力,但无决策权。
知识点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