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太丘①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②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友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注释:①陈太丘:即陈寔(shí)(104—186或187),字仲弓,东汉颍川许(现河南许昌)人,做过太丘县令。太丘,县名;长,长官。古代常以地名称其官长。
②元方:即陈纪(129—199),字元方,陈寔的长子。
【重点字词】
①期,约定②日中,正午时分③舍,丢下④戏:玩耍,游戏。⑤尊君,对别人父亲的一种尊称
⑥不,通“否”,句末语气词,表询问。⑦相委:相委,丢下别人。相,副词,表示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委,丢下,舍弃。⑧家君:家父,谦词,古代对人称自己的父亲。⑨惭:意动用法,感到惭愧⑩引:拉11顾:回头看。
【译文】
陈太丘跟一位朋友相约同行,约定的时间是正午。正午已过,(友人)没到,太丘不再等候就走了。太丘走后,(友人)才来。陈元方那年七岁,正在门外玩耍。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