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反证法
(1)反证法的定义:在假定命题结论的反面成立的前提下,经过推理,若推出的结果与定义、公理、定理矛盾,或与命题中的已知条件相矛盾,或与假定相矛盾,从而说明命题结论的反面不可能成立,由此断定命题结论成立的方法叫反证法.
(2)反证法的证题步骤:
①作出否定结论的假设;②进行推理,导出矛盾;③否定假设,肯定结论.
3.数学归纳法
一般地,证明一个与正整数n有关的命题,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归纳奠基: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n0(n0∈N*)时命题成立;
(2)归纳递推:假设n=k(k≥n0,k∈N*)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只要完成这两个步骤,就可以断定命题对从n0开始的所有正整数n都成立.上述证明方法叫做数学归纳法.
[常用结论] 利用归纳假设的技巧
在推证n=k+1时,可以通过凑、拆、配项等方法用上归纳假设.此时既要看准目标,又要掌握n=k与n=k+1之间的关系.在推证时,分析法、综合法、反证法等方法都可以应用.
[基础自测]
1.(思考辨析)判断下列结论的正误.(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用数学归纳法证明问题时,第一步是验证当n=1时结论成立. ( )
(2)综合法是直接证明,分析法是间接证明. ( )
(3)分析法是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找使结论成立的充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