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
2. 特征:
1)物质性:产生力的前提是有物体,而且是两个物体。
一个孤立的物体不会存在力,力不能脱离开施力物体和受力物体而独立存在。在研究一个物体受力时,不一定指明施力物体,但施力物体一定存在且能找到。
2)相互性:只要有力发生,就一定有施力物体和受力物体;施力物体同时也是受力物体。
3)矢量性:力既有大小又有方向。
例1. 下列关于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射出枪口的子弹,能打到很远的距离,是因为子弹离开枪口后受到一个推力作用
B. 甲用力把乙推倒,说明只是甲对乙有力的作用,乙对甲没有力的作用
C. 只有有生命或有动力的物体才会施力,无生命或无动力的物体只会受到力
D. 任何一个物体,一定既是受力物体,也是施力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