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3高考真题】
1.(2011·山东文综·T36) (10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级地方政权都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1)据材料,指出我国的国家管理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2分)
(2)据材料,分析我国的国家管理形式为什么能有效保证国家机关的协调高效运转。(8分)
【解析】本题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段话为背景材料,体现了高考对重要会议的关注。本题主要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解答此题要充分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要充分把握政府的相关知识点。要理解设问的角度是针对什么问题。本题以众所周知的政治常识为背景材料,体现了山东高考命题的人文性特征。本题主要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解答此题要重点抓住我国的国家管理形式“为什么”能使国家机关高效运转。第( 1 )问考查了学生对国家形式基础概念的掌握情况,可以直接回答;第( 2 )问则需要考生运用归纳、概括、比较等方法论证我国国家管理形式的优越性,进一步考查了考生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体现了创新性思维。
【答案】
(1)我国的国家管理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2)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
②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③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地工作;
④国家权力的运行,既有统一的目标,又形成有效地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