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要求] 1.新课标《考试大纲》对本考点的要求是“语言表达得体”。
2.“得体”就是语言表达符合具体的情境、对象、语体,要求分清不同场合、不同时间、不同身份、不同对象、不同目的,选用恰当的语句来表情达意。语言得体的重点是分清文学类语体色彩、实用类语体色彩和口语类语体色彩,并且还要正确应用日常交际中的谦辞、敬辞。表达得体要注意恰当地选用褒义词、贬义词、中性词。得体类题目考查包括用词得体、分寸得当、身份相符、场合相配、角色转换、语体转换等。
3.应特别关注2018全国新课标三套试卷在考查“得体”时的同中有异的命题指向。卷Ⅰ的命题指向语体上区别大多习以为常,不以为然,却从平常和细微中体现出阅读和写作的素养。卷Ⅱ的指向是语境,卷Ⅲ的指向是对象。
题型一 语体转换要得体
语言,从语体形式分,有口头语言、书面语言两大类。书面语一般用于正式场合,严肃、公正;口语一般用于非正式场合,随和、轻松。
1.首先,我们要明白如下四点:
(1)“子”“儿”“头”词缀。如口语词:管子、房子、桌子、袋子、套子、头儿、官儿、花儿、眼儿、玩儿、老头、上头、日头、年头、念头等。
转换示例:管子→管道;房子→房屋;桌子→课桌(办公桌);袋子→胶袋;头儿→领导;年头→年份(岁月、光阴)……
(2)动补结构表示动作完成或效果。如口语词:堵住、换掉、躲开、赶上、拿下、遇上等。
转换示例:堵住→堵塞;换掉→更换;躲开→躲避;赶上→正逢(正值)……
(3)动词词头“打”。如口语词:打算、打听、打探、打坐、打量、打断等,当然也有打字头的书面语,比如“打击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