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十二区县重点学校高三毕业班联考(二)
理科综合能力测试物理部分
理科综合能力测试分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部分,共300分,考试用时150分钟。
本部分为物理试卷,本试卷分第I卷(选择题)和第Ⅱ卷两部分,共120分。第Ⅰ卷1至3页,第Ⅱ卷4至7页。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涂写在答题卡上。答卷时,考生务必将卷Ⅰ答案涂写在答题卡上,卷II答在答题纸上,答在试卷上的无效。
第Ⅰ卷
注意事项:
1.每小题选出答案后,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
2.本卷共8题,每题6分,共48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6分,共30分。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