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1、了解诗歌中所表现出来的诗人情怀,领会白居易诗歌的深远意义和影响。
2、学习诗歌中各自不同的表现手法,从而领会诗歌的本质。
教学重难点:把握诗歌形象和内涵,体会作品情感和艺术特点,提高诗歌鉴赏水平。
教学时间: 二课时
第一课时
一、导入新课:
1、简介诗人: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号香山居士,原籍太原(今属山西),祖上迁居下邦(今陕西渭南东北),生于新郑(今属河南)。贞元十六年(800)登进士第,历任左拾遗、翰林学士。元和十年(815)因上书请急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被贬为江州司马。后历任忠州、杭州、苏州刺史,官终刑部尚书。晚年闲居洛阳,皈依佛教,自号“香山居士”,世称白香山。 白居易是中唐新乐府诗歌创作的主要倡导者。受历代乐府诗特别是杜甫乐府“即事名篇”影响,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创新乐府,指斥时弊,反映民瘼,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性。与元稹交厚,世称“元白”。晚年居洛阳与刘禹锡唱和颇多,世称“刘白”。一生有诗近3000首,自分为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其中讽喻诗以《新乐府》、《秦中吟》为代表,感伤诗以《长恨歌》、《琵琶行》为代表。 白居易诗善于叙述,语言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开中晚唐浅俗诗风,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