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理解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外交政策是我国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识我国对外活动的理论基础。我国的外交政策与国家性质、国家利益、国家对外职能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是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开始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新历程,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对外活动进入建国以来最主动、最有活力的时期,这又是一个现实问题。
理解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
1.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着我国的对外政策。
外交是内政的继续和延伸,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其外交政策,外交政策是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在国家对外关系中的反映,而且是实现国家对外职能的手段。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我国既消除了我国屈从外国侵略、奴役的社会根源,也消除了我国对外侵略的社会根源。因此,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在对外关系中既不屈从于外国侵略,也不去侵略别国,这就决定了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2.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本点
(1)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2)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