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法论中的人文主义 1、产生:18世纪,一些启蒙思想家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审视自然、人类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形成自然法论中具有新精神的人文主义。 2、内容: ⑴从自然法出发崇尚理性,肯定客观世界的规律性; ⑵提倡科学,重视知识,反对愚昧; ⑶向往自由平等的理想社会,提倡“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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