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诉人张某于2001年10月10日开始在被诉人某建筑工程公司当工人,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履行期间,职工发生死伤病残由其本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2002年6月,张某在施工中因墙体倒塌被砸伤腿部,致其右腿残疾。张某要求被诉人给予工伤保险待遇,被诉人告诉张某,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合同中对伤残问题已有约定,公司对张某的伤残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没有义务支付其工伤待遇。张某无奈,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委经审理查明属实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裁决:一、被诉人某建筑工程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诉人张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56 836元整;二、本案仲裁费用300元由被诉人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担。
(1)说明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上述裁决的理由?(5分)
(2)结合本案,说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5分)
解析:第(1)问,本案中主要争议的问题是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期间,职工发生死伤病残由其本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是否有效。裁决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担责任,表明劳动合同无效。第(2)问,主要考虑劳动合同的内容的全面性、合法性,以及订立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答案:(1)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上述裁决的理由在于,张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法规的生死合同,属无效合同,张某作为劳动者理应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该公司以合同中对伤残问题已有约定为由,对张某的伤残不承担任何责任是不合法的。(5分)
(2)①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和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等可备条款,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②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