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小姐请靓而丽影楼拍摄了一幅肖像,影楼未经王小姐同意,将照片交给某出版社在一本肖像摄影集中出版。王小姐得知后,对影楼的做法十分气愤,遂诉至法院,与影楼对簿公堂。
结合上述材料分析:
(1)该照片属于何种类型的作品?(3分)
(2)王小姐对自己的照片享有什么权利?(3分)
(3)试对本案提出处理意见。(4分)
答案:(1)本案所涉作品属委托作品。委托作品是作者根据委托合同而创作的作品,本题中,影楼是受托人,王小姐是委托人。(3分)
(2)所有权、肖像权。就照片而言,王小姐对该照片享有所有权,同时对该照片也享有肖像权。(3分)
(3)影楼的行为侵犯了王小姐的肖像权。因为,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为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对此为了维护王小姐的肖像权,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停止发行影集,撤下王小姐的照片,影楼赔偿损失,赔礼道歉。(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