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9100立方米废水外渗引发福建汀江流域污染,造成沿江上杭、永定出现鱼类死亡和水质污染现象。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关预案,企业也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控制了污水泄漏。目前,汀江水质持续好转,沿途县、乡镇居民用水未受影响。
紫金矿业2010年7月13日表示,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来的施工管理、生产管理和环保安全管理问题,将对全矿环保系统进行重新规划;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将根据事故调查结论承担赔偿责任。有关人士认为,这起事件为企业切实履行生态责任敲响了警钟。
相关训练
1、紫金矿业事件为企业切实履行生态责任敲响了警钟,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企业( )
A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B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C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唯一经营目标
D保持社会总供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