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国家制度
1.国家具有主权属性、阶级属性和社会属性。其中,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民主的含义: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是国体(“在一定阶级范围”,即统治阶级内部)和政体(“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统一。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抽象的、完全的民主和全民的民主是不存在的。
3.民主与专政是辨证统一的。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4.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包括:对内职能——政治统治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对外职能——保卫职能、交往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