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小题,每小题4分,共48分)
1.(2016·湖北武汉调研)《周礼》中的“同姓不婚”被规定于《唐律》中,尽管唐以后的政府在司法实践中不干涉同姓为婚,但直到清代,“同姓不婚”在立法中却始终未能废止。诸如此类立法和司法实践脱离的现象在中国古代社会普遍存在。这反映了( )
A.唐代以来法律的儒家化 B.法制理念追求礼法结合
C.社会进步弱化宗法观念 D.制度建构经常不拘常格
解析:B 汉代以来由于独尊儒术,法律就呈现儒家化的倾向,故A项错误;“同姓不婚”是对礼教秩序的遵循,政府为了维护统治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了违背礼教的同姓为婚,但在立法上坚持“同姓不婚”的规定,体现了礼法结合,故B项正确;“同姓不婚”在立法中却始终未能废止,表明宗法观念并未弱化,故C项错误;立法和司法的矛盾并不能说明制度建构经常不拘常格,要看是什么样的制度,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