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因
(1)农田水利法:保证了农业灌溉和防洪抗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2)方田均税法:使豪强地主据实纳税,农民得到了实惠。
(3)市易法和均输法:打破了大商人垄断市场的局面,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4)青苗法:大大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5)免役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2.表现
北宋财政收入大幅度上升,政府府库储存的货物,可供政府20年的财政支出。
3.局限
(1)青苗法:强制农民借贷;利息偏高,农民负担依然沉重。
(2)免役法:免役钱对穷人来说是沉重负担,有些人为此而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