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梭伦改革中规定贵族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使贵族的土地兼并受到制约,逐渐失去了扩展势力的物质基础。
2.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度,以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维护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秦国农业生产的发展。
3.孝文帝改革中推行均田制,按一定标准,将国家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土地不得买卖;均田制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了无主荒地,提高了生产的积极性,推动了北方地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4.王安石变法中实行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核实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按照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也不例外,这一措施增加了国家的田赋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