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酝酿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反映了世界人民向往和平的共同心声。
2.创建历程
(1)提出设想:1941年8月,美英签署的《大西洋宪章》第一次提出建立新的国际性组织的设想。
(2)名称由来:1942年1月,《联合国家宣言》第一次使用“联合国家”一词。
(3)公开宣告:1943年10月,美、英、中、苏签署《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第一次向世界宣告要建立一个新的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4)签署宪章:1945年,51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
(5)正式成立: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纽约。
3.概况
(1)宗旨
①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②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以增强普遍和平等。
(2)原则:会员国主权平等;善意履行宪章义务;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禁止会员国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侵害他国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等。
(3)主要机构: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