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统任上
1.制定宪法:1787年推动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联邦制共和国,规定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
2.当选总统:1789年2月根据宪法在大选中当选为总统,四年后又被推选为第二任总统,进行一系列开创性工作。
(1)政治:推动国会制定各种法律,任命有不同政治倾向的著名人物担任领导职务。
(2)经济:偿还国家债务,重建国家信用;建立统一货币,征收联邦税,发展民族工业,创建合众国银行,通过第一部税收法等开创性工作。
(3)外交:美英签订《杰伊条约》,缓和了美英关系。
3.第二任期:调解联邦党与民主共和党的尖锐矛盾;镇压宾夕法尼亚州的农民斗争,维护联邦政府权威。
[特别提示] 美国1787年宪法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确立了美国联邦制和总统共和制政体,为美国长期稳定奠定了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