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课标全国Ⅰ,4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1721年,英国议会首次对行政高官进行质询。1793年,下院议长宣布,任何议员都有权向大臣或官员提出问题,被质询者可以答复,也可以拒绝答复。1835年,质询首次出现在英国议会下院的议事程序案上,并公布于众,被质询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从此,质询成为英国议会对内阁进行监督和问责的一项固定制度。进入20世纪后,质询时间固定为星期一到星期四每天下午一个小时。对于普通质询,被质询人可在7天内答复;对于紧急质询,被质询人必须在3天答复。70年代后,下院设立了与政府工作相对应的多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可以分别就政府的内政和外交问题向有关政府官员提出质询,发现政府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以改善。
——摘编自艾弗尔·詹宁斯《英国议会》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议会质询制度的发展变化,并指出这一制度的实质。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英国议会质询制度的积极作用。
解析 第(1)问,第一小问,从质询的态度、时间、频率等方面回答;第二小问,立足权力的制约方面分析。第(2)问,从民主监督、工作效率、民主制度发展等方面回答。
答案 (1)发展变化:质询时间由不固定到固定;由可拒绝回答到有问必答;专业化、制度化程度逐步提高。
实质:立法机构监督、问责行政机构的民主制度。
(2)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府改善工作;进一步完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