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对古代中国政治的影响,可能仅次于儒家,有些方面甚或在儒家之上。而韩非子则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的集权理论由于在实践中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学术界也常常受到后世的批评,然而,如果我们因此就否定他的学术思想价值,那就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如果排除这种偏见,我们就会发现,在他的著作中有许多有价值的思想,即使他的法治理论中也有不少合理因素。首先,韩非的法治是针对儒家的德治的……法治较之德治进步的地方就在于它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其次,韩非的法治思想虽然有明显的专制的成分,但是相对于国君以外的人而言,他的‘法不阿贵’的主张却使国人在某种程度上享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地位……另一方面,韩非虽然主张法专制,但他仍然继承前辈管仲、商鞅等人的思想,认为君王也要守法……当然,在这方面他的主张并不明白彻底……。韩非的学术思想虽然具有强烈的政治实用性,然而,由于他的许多主张是在批判地吸收其他思想家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来的,这就使得韩非的学术思想具有独特的价值。尤其是在方法论上,韩非子有明显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