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记载,族刑(指以整个宗族为单位进行惩罚的刑法)在春秋时期被广泛运用,但到战国时期“灭族”、“逐族”的族刑记载大为减少,多以父母、妻子、同产(即同父的兄弟姊妹)在内的“三族”之刑所取代。此变化说明
A.分封制度走向崩溃 B.仁政思想得到贯彻
C.郡县制度得到加强 D.宗法观念逐渐淡化
2.《秦峄山刻石》中说“追念乱世,分土建邦,以开争理。……乃今皇帝,一家天下,兵不复起。”《秦峄山刻石》肯定了
A.分封制 B.郡县制
C.行省制 D.三公九卿制
3.“唐无论社会、经济、选举、交通等,较之西汉,其繁杂程度又何止十倍!旧体制不足以取新社会,政务决策则由丞相一人转为中书门下两省合议,谨慎大政之决策在此行政过程中,宰臣与君主有俱不可得而专擅。”据材料可知,中书门下两省设立的最大意义是有利于
A.推翻旧制 B.削弱皇权 C.正确决策 D.分权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