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表示参加反应物质的量和反应热的关系的化学方程式。
2.书写热化学方程式:
⑴先书写化学方程式。
⑵有g(气体)、l(液体)、s(固体)标明反应物和生成物的聚集状态。
⑶反应热用“ΔH”表示,标在化学方程式后面,中间用“;”隔开,吸收热量用“+”,放出热量用“-”。
⑷ΔH与测定的条件有关,书写时应著名条件。若条件为25℃,103kPa,则可不注明。
⑸热化学方程式中的计量数只表示物质的量,不表示分子个数,因此热化学方程式中的计量数可以是小数或分数,表示热量的单位“kJ/mol”表示的是对应方程式中的物质的量,所以热量的数值必须与热化学方程式中的计量数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