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 文
说明:本试卷分第Ⅰ卷(阅读题)和第Ⅱ卷(语言文字运用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答案写在答题卡上,交卷时只交答题卡。
第Ⅰ卷(阅读,59分)
一、现代文阅读(6分,每小题2分)
①“数”作为哲学概念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并被《周易》《老子》与《荀子》等作品予以理论化。时至秦汉,《吕氏春秋》与《淮南子》等作品对“数”与“数字”也颇为钟情,董仲舒更是将“数”与“数字”大胆地运用到人伦、社会与政治领域,从而赋予其与众不同的哲学意蕴与伦理价值,值得多维探寻。
②“数”作为存在,是一切存在之定在的敞开与涌现。当“数”成为人感知与思考的对象时,它便有了被抽绎与量化的可能,从而使得其与存在本身相分离,继而成为一种理念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