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情分析】
1.《2009年语文新课标考试大纲》明确提出对“辨析和修改病句”的考查范围为六种常见的病句类型,即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结构混乱、表意不明、不合逻辑。究其根源,都是在语法或语义方面出现错误所致。
2.有时只考辨析语病,有时既考辨析语病又考修改语病。从分值看,病句辨析题一般为3分,修改语病题一般为4—5分。从09年考题看,大部分试卷(09年海南.宁夏卷有两题)只考病句辨析,把它放在客观选择题中。主观题形式多样,常常与标点和语言简明、连贯、得体等其他考点同设一题,进行综合考查,如09年海南.宁夏卷就考查到了语言的得体情况。
【知识交汇】
修改病句的基本原则
①不能改变原句的基本意思和内容,不能重起炉灶另写。
②改动尽可能少。
③要注意试题的修改要求,忌盲目修改。
④修改后的文字只要符合语法等基本规则即可。而不需要润色,以使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