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人欲 界限难明
“存天理、灭人欲”是宋代著名儒者程颢、程颐提出的道德修养目标。其意思是保存心中的天理,消灭人的欲望。天理和人欲的对立,首先见于儒经《礼记》,但是把天理赋予特别重要的意义,并且把这样的对立作为道德修养中的基本对立,则是由宋代二程,即程颢、程颐首先提出来的。
二程认为,气聚合为人,天理就形成了人的本性。由于气质之性阻碍了天理的正常发挥,以致出现了恶,这就是人欲。与人欲相对,天理是纯粹的善。他们认为,人的行为,不是遵照天理,就是随顺了人欲,没有第三种情况。天理与人欲是绝对对立的,放纵人欲,就必然掩盖天理;要保存天理,就必须去掉人欲。他们要求,一个儒者,应该彻底地去掉人欲,使心中全是天理,达到圣人的水平。这就是所谓存天理、灭人欲。
从道德修养上说,天理即是至善,是人必须努力追求并用以自律的普遍道德原则,人欲则是个体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