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让王权不再神圣
1.英国议会的历史地位:英国是议会制的发源地,其议会被资产阶级称为“议会之母”。
2.英国议会权力的扩大: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议会逐步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3.英国议会的组成及其演变。
(1)组成:由上下两院组成;下院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下院议长根据惯例由多数党议员出任;上院议员由世袭贵族组成。
(2)权力:17-18世纪,两院在立法上享有同等权力,但下院始终受上院控制;1832年以后,下院加强了在立法、征税、批准预算、监督政府、决定王位继承和政府主要官员人选等方面的权力,重心开始逐渐由上院转向下院。
4.英王的地位和权力。
(1)权力:在形式上是国家政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理论上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拥有否决权,并在法律上享有国家元首拥有的一切荣誉和权力。
(2)地位:英王的主要政务活动基本都由议会控制和安排,逐渐成为名副其实的虚君,统治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落入议会手中。
二、只对议会负责
1.背景。
(1)英国“光荣革命”后,英王依然掌握行政权。
(2)随着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行政权逐渐由英王向内阁转移。
2.演变过程。
(1)17世纪后期,枢密院逐渐演变为内阁,成为实际上的最高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