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酝酿和爆发
挽救专制统治的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1.清末新政(1901—1905年)。
(1)目的:挽救清朝危局,维持其专制统治。
(2)主要措施。
①改革官制,裁撤闲散衙门,添设新的机构。
②改革兵制,大规模扩练新军。
③改革学制,废科举,设学堂,奖留学。
④依法保护和奖励工商业。
(3)评价。
①未能跳出“中体西用”的窠臼,没有涉及政治制度的变革。
②激化阶级矛盾,革命运动日益高涨。
2.“预备立宪”。
(1)目的:遏制蓬勃发展的革命形势。
(2)过程。
①1905年秋,清政府派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揭开了“预备立宪”的序幕。
②1906年,宣布预备立宪,但没有实施的方案。
③1907年夏,中央筹设资政院,各省筹设谘议局。
④1908年,颁布以保障“君上大权”为核心内容的《钦定宪法大纲》。
⑤1909年秋,全国多数省份建立起谘议局。
⑥1911年春,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