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 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1.形成过程。
(1)起源与萌芽。
①英国内阁制度起源于都铎王朝时期枢密院中的外交委员会。
②萌芽:直到18世纪初,内阁制依然处于萌芽状态。
(2)形成:18世纪早期,英王乔治一世不再参加内阁会议,而是指定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主持。此后,这种做法成为一种政治惯例,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内阁制开始形成。
(3)完善: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上半期,英国的责任制内阁进一步完善。
2.内阁的主要职权:对提交议会讨论的政策作出最后的决定,按照议会规定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权力,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的职权。
3.特征:议会是最高的立法机关,内阁制政府集体对议会全权负责。
温馨提示:责任内阁制形成有两个特点:一是内阁对议会负责;二是内阁由议会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组建。有了这两个特点,也就标志着责任内阁制形成了。
英国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特点和影响
1.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