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课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权利法案》颁布——君主立宪制确立
1.颁布的背景:1688年,英国议会中的政治反对派联合发动的“光荣革命”奠定了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的基础。
2.颁布:1689年,由英国议会通过并经英王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签署。
3.《权利法案》的主要内容。
(1)列举詹姆士二世破坏宪政的行为。
(2)重申了英国人“自古就有的权利”,议会必须定期召开,征税权属于议会。
(3)议会下院议员由自由选举产生,他们在议会内享有演说、辩论或讨论国家大事的自由。
(4)凡未经议会的同意,国王不得废止法律或停止法律的实施;不得找任何借口随意征税,和平时期不得招募或维持常备军。
4.作用。
(1)以法律条文的形式限制了英王的实际统治权,保障了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权,从而结束了英国的君主专制统治。
(2)议会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得到提高,议会高于王权的原则得以确立。
(3)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确立。
(4)成为以后很多国家资产阶级效法的样板。
5.《权利法案》的重要补充。
(1)主要措施。
①17世纪末,议会通过《三年法案》。
②18世纪初通过《王位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