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及其实践
简述“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认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对中华民族复兴的重大历史意义。
一、“一国两制”的构想——“一国两制”的理论
1.酝酿: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采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方针。
2.提出: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指出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3.确立:1984年,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阐述了这一构想。
4.意义:是邓小平从维护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大胆的、创造性的战略构想。
并不是说“一国两制”中“两制”都是主体,它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并不是完全自治。
二、香港、澳门回归——“一国两制”的实践
1.香港回归
(1)条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迅速发展。
(2)历程
①1984年12月,中英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②199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③1997年7月1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宣布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
(3)意义:香港的回归为成功解决澳门问题提供了范例。
2.澳门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