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标准】:
4.9 归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理解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10 分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的关系、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阐述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二、【新课教学】:
(一)、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课堂探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基本法律涉及整个国家生活,关系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普遍利益,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这些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都必须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决定其他最高国家机关的主要组成人员,并行使对这些人员的罢免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并监督由其产生的其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内容来看,你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有何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