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日沙俄利用英法侵华联军攻占北京的军事压力,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由清钦差大臣奕䜣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
中俄北京条约主要内容为:
(1)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划归俄国;
(2)规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宾达巴哈起经斋桑卓尔、特穆尔图卓尔(今伊塞克湖)至浩罕边界,“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为界,根据这一规定,于1864年签订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卓尔南北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俄国;
(3)开放喀什噶尔(今喀什市)为商埠;
(4)俄国在库伦(今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喀什噶尔设立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