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综合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以及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
闭卷、笔试
二、考试时间:
150分钟,试卷满分300分。
三、科目分值:
物理120分、化学100分、生物80分。各学科试题不跨学科综合。
四、题型:
试卷包括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非选择题一般包括填空、实验、作图、计算、简答等题型。
五、理科综合试卷结构:
(一)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
第Ⅰ卷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的选择题,共20题,每题6分,共计120分。其中,物理4道单项选择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化学7道单项选择题,生物6道单项选择题。
第Ⅱ卷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的非选择题。
(二)组卷:试卷按题型、内容和难度进行排列,选择题在前,非选择题在后,同一题型中同一学科的试题相对集中,同一学科中不同试题尽量按由易到难顺序排列。
Ⅲ.各学科考试能力要求、内容
生物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2009年版)》,将课程标准的必修1、2、3及选修3内容确定为高考生物科的考试内容,确定为高考生物学科的考试内容。知识点的考查不超出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生物)中所规定的教学要求。
生物学科命题要体现生物课程属于科学课程的性质;要重视对考生科学素养的考查,在生物科学和技术的基础知识、科学探究的方法、获取新知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对考生的表现进行测量;要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