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四川卷)考试说明》的数学(理科)部分(以下简称《考试说明》)以既有利于数学新课程的改革、又要发挥数学作为基础学科的作用,既重视考查考生对中学数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又注意考查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既符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整体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又利用高考命题的导向功能推动新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为基本原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四川省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数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数学教学实际制定.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命题指导思想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数学科(四川卷)的命题,将遵循“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的命题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和素质融为一体,坚持正确导向,注重能力考查,力求平稳推进,确保命题质量,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和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和中学实施素质教育.
数学科考试将充分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考查考生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考查考生的数学基本能力、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考查考生对数学本质的理解,体现《课程标准》中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目标的要求.
数学科命题将在试卷结构、难度控制及试题设计等方面保持相对稳定,适度创新,既体现新课程理念,又继承四川省历年高考数学命题的成果.
Ⅲ.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时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二、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如下:
数学1(必修):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必修):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必修):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必修):基本初等函数Ⅱ(三角函数)、平面上的向量、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5(必修):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选修2-1: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空间向量与立体几何.
选修2-2:导数及其应用(不含“导数及其应用”中“(4)生活中的优化问题举例”、“(5)定积分与微积分基本定理”及“(6)数学文化”)、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
选修2-3:计数原理、统计与概率(不含“统计与概率”(1)“概率”中“④通过实例,理解取有限值的离散型随机变量方差的概念,能计算简单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方差,并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⑤通过实际问题,借助直观,认识正态分布曲线的特点及曲线所表示的意义”及(2)“统计案例”)
三、试卷结构
1.试题类型
全卷分为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为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