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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枣庄市202名特殊高考生享受分数照顾

阅读:348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2/3/24 13:27:32
  21日,枣庄市2012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名单,2012年枣庄市特殊考生共有202名,其中少数民族考生195人,省级优秀学生5人,竞赛获奖者1人,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1人。
  根据省招考院规定,8类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包括少数民族考生、省级优秀学生、竞赛获奖者、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烈士子女及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等。4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应优先录取,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所公示的考生按照《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将享受照顾政策,公示地址:枣庄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时间一周。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编辑:yanan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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