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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国共合作的可能性和方式——一国两制研究之一(邬德发原创)

阅读:4683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12/1 11:09:17
二、空想虚幻型。“一制多元的模式”就是这个类型。它主张在一个共同的民主法治制度下,容纳多种政治团体,强调自由组合,保障人权及合法的自由,使中国真正统一——一个体制、一个制度(千秋万世可以应用的制度)而无例外,一个平等的国家而无界限,一个宪法而无例外,一个平等的社会而无界限。最主要的是一致对外而不对内——而且可以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永远保持发展。这种企图在包括社会制度在内的诸方面都能统一的愿望实在美好,可惜不切实际,只能是一种幻想。其主张者姜敬宽也承认“一制多元”同现实脱节,也可以说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理想。不过他又认为“一国两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依姜的说法,只要求国家统一而不要求制度统一的“一国两制”尚且同现实脱节,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那么要求在包括社会制度在内的许多方面都达到统一,岂不更加脱离实际,更加虚无渺茫,更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么?哪里还谈得上是什么理想?主张“一制多元”的姜敬宽还认为,除非共产制度的本质改变,不再强调“共产”,不再坚持“共产党”的权威至上,否则,“一国两制”是行不通的。这更是荒唐至极,如果大陆改变共产(按: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再坚持共产党的领导,那不就变成同台湾一样的制度了吗?那还有什么“一国两制”可言呢?
三、机械抄袭型。“联邦共和制的模式”就是这个类型。联邦共和制其实就是指美国、西德、澳大利亚和加拿大这四个比较强大的国家所实行的政治制度而言。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联邦政府和地方性或区域性的政府各有一套不完全相同的宪法,各有特殊的权限和义务。显然这是照抄照搬来的外国模式。其主张者声称实行联邦共和制的目的是为了使社会主义国家内实行资本主义的特别行政区享有的权力不落空,使一国两制行得通并且具有持久的稳定性。可见,这种模式与一国两制的模式是基本一致的,其出发点是良好的。但是,在一个联邦共和制的中国内,以一个小小的台湾省为一方,而以包括三十个省、市、自治区在内的整个大陆为另一方,这未免太不相称了。倘若将大陆的各省,市,自治区也都改为邦,与台湾并列,相称倒是相称,只是这不符合国情,既违背了中华民族大家庭几千年来结构紧密的传统,也违背了今天大陆十一亿人民的共同愿望。其实,按照一国两制的模式,台湾作为一个实行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已经享有联邦共和制国家里一个邦所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所超过。如保留军队一项,就是联邦共和制国家的邦所不具有的权利。因此,台湾称不称邦又有什么关系呢?各国的国情不同,其体制也不尽一致,统一中国不能机械抄袭别国的模式。
四、和平竞争型。上述三种类型包含的四种模式之外的十种模式均在此列,所谓和平竞争,是指大陆和台湾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在国家处于分裂的状态之中,通过和平竞争,决出优劣,最后统一于一种优胜的社会制度之下,成为同一种社会制度的高度统一的中国。不过这种和平竞争又分为三种情况。
1、在公开分裂之中,通过和平竞争,实现祖国统一。“德国模式”和“新加坡模式”属于这种情况:所谓德国模式,就是让大陆和台湾相互承认,彼此独立,互为主权国。所谓新加坡模式就是让大陆与台湾和平共存,建立外交关系和互惠的经济关系,并让台湾与其他国家重新打开外交关系。很显然,这两种模式都是要使台湾与大陆公开地合法地分裂开来,成为两个中国。这是违背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的,是不可能为中国人民所接受的。尽管其主张者声称这种模式并不意味着放弃统一,认为现阶段的分裂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然而,谁能保证大陆与台湾在相互承认、彼此独立、各自成为主权国之后还能够统一为一个国家呢?如果今后有一方不肯合并,另一方又有什么办法呢?能以武力征服么?倘若诉诸武力,那不是侵犯了一个主权国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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