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大近日公布了明年“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细则,和去年公布的遴选要求相比,今年细化了很多,还列出了不得被推荐的四条“高压线”,其中第一条就是“不孝敬父母”。
不孝就没有资格被推荐上北大,消息一出争议随之而来,多数公众表示支持,他们认为,孝是人应有的基本素质,在孝敬父母意识趋于淡化的社会背景下,北大此项新规,是社会责任感的表现;反对者则认为,既然是选拔人才,就不必苛求于道德细节,包容仍应是北大的首要宗旨;而且是否孝顺实难考察,却易于造假。
支持
孝风不该淡化
“孝敬父母”其实本来无须特别强调,子女孝敬父母长辈天经地义。子女对父母长辈的感情,几乎应该是出于人伦亲情的一种本能。百善孝为先。不孝,则不齿于人类,其实也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品质。
然而,在当下,特别强调“孝敬父母”,乃至成了推荐生的附加条件,却似乎成了一种现实的需要。孝敬父母及长辈的风气淡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即使是“常回家看看”这样最起码的要求,也居然要写成一首歌,“啃老”俨然已成为“一族”,不以为耻,还理所当然,更有甚者,人际之间的金钱关系竟渗透进家庭之间,子女遗弃父母、乃至殴打父母的现象也已屡有所闻。
这实在是传统道德的危机。以孝事亲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孝”字形就是上面一老人,下面一小孩,“像‘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表示‘孝’。”孔孟儒学更认为“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教化的源泉。
无疑,“孝敬父母”意识的淡化乃至丧失,是我们的教育应该吸取的一大教训。教育本是传道授业解惑,其中最重要的是教会做人处世,但是应试教育之下,却是分数高于一切。而父母除了成绩,当然不提任何其他要求,生活上更是百依百顺,于是虽有高分,却从来不懂得知恩图报,不懂得体贴父母,其中不少孩子由娇而横,由爱生恨,甚至恩将仇报,当然也不可避免。
对父母的孝敬,源于感恩。人生在世,其实应是一个不断感恩的过程。唯有时时处处心存对父母、进而对他人、对社会的感恩感激之心,才可能对他人、对国家以及对社会做有益的事情。也因此,既是择优推荐,不孝敬父母的学生不得推荐理所当然。
钱夙伟
反对
不必纠结于孝
这不禁令人想起汉代的“举孝廉”。在讲究“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奉行“百善孝为先”的封建社会,所谓“以孝治天下”自是有其内在的逻辑;但也还是避免不了出现“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这样的“悲剧”。前车之鉴犹在,北大何以视而不见?
平心而论,正如俗语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反过来,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对子女同样是极其包容的,正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即便真有子女忤逆,在关涉到高考升学、前途大事这样的问题上,就是不孝家长也会违心地说孝——人之常情。所以,北大的这条新规定本就不具多少现实性。再退一步说,即便就是有“不孝”名声在外的,也不意味着就不成才,不成器。随手可举的一个例子是,学生时代标举“《非孝》”激起社会风潮的施存统先生,照样成为翻译家、文学家,做过上海大学的教授并社会学系主任、新中国成立后的劳动部副部长,还培养出了一个音乐家儿子——施光南。
其实,孝或不孝,究竟只是家事,私德问题;但北大,却是曾以“思想自由,兼容并包”闻名的。北大早年的教授,私德有疵,道德失检的也并不乏人,如被鲁迅称为“侦心探龙”出卖师友的刘师培、出没八大胡同的辜鸿铭。“有容乃大”,如此方成就北大之“大”。北大又何必纠结于学生私德的孝还是不孝呢?只要不在校园里“非孝”,包容之又有何不可呢?再进一步说,即便定要标举孝顺,正所谓“授人以鱼不若授人以渔”,拒绝不孝顺的学生进来不算本事,将不孝顺的学生迎进来,春风化雨成孝顺地走出去,那才算是尽了教育的职事。
于立生
担忧
可能制造伪君子
不少人认为时下的社会已经道德沦丧、道德滑坡,不管这种判断是否具备严格的数据基础,但至少反映人们对社会道德问题已产生了焦虑感。在这样的背景下,北大加大了道德层面的考核,将“不孝敬父母者”踢出校长推荐之列,看起来是具有引导社会道德的功效。
但纵然有一千零一个美好的理由,也没法消解“不孝敬父母者”的认定难度。当然,可以硬性规定校长有义务家访,充分了解拟将被推荐的学生是否存在不孝敬父母的行为。可是,学生家长除了美言自己的孩子之外,难道还会说别的坏话吗?
北大还可以往前走一步,规定家长要证明自己的孩子孝敬父母,必须提供证据。那么,孩子节衣缩食给父母购买生日礼物、百忙之中给父母捶背之类的故事定然会被导演出来,甚至用表演的方式制作成视频供校方观看。
考核中学生是否孝敬父母,还要遭遇一个更大的难题:中学生未到赡养父母的年龄,相反是在接受父母的抚养。是否孝敬父母往往要到赡养父母的阶段才能显现,而在父母抚养孩子时期,大家关注的是孩子是否听话,只要孩子不给父母惹麻烦,认真学习且成绩优秀,就是个让人夸奖的孩子。如果校长向学生家的邻居了解孩子是否孝敬父母,说不定会被视为一个笑话。
学生是否孝敬父母,并不具备核查的可能性,校方、家长和学生为了应付北大的规定,就会合谋造假,被校长推荐的学生不仅不存在不孝敬父母的行为,而且还可以包装成非常孝敬父母的道德模范。这一规定就产生了一个负面效应,引导社会制造“伪君子”,这就进一步败坏了社会道德。
伍少安
观察
担忧缘于有暗点
凡被推荐者就是孝敬父母的,是有孝心的,而“真的是这样的吗”,恐怕每个人心里不由都会打鼓。“百善孝为先”,推荐一位高材生,“孝敬父母”成为必要的清规戒律,必须跨过的门槛,这没有错,也是群众给予掌声之处。毕竟,倘若被推荐者连最起码的孝敬父母都做不到,谈何全面发展,更不用说是一块璞玉。
但焦点在于,让是否孝敬父母成为推荐的必要条件令人担忧。试想,倘若只一味重视向学生灌输孝敬父母,难免会造成一种假象,只要有孝心就行,其他譬如是否有服务大众之心皆置之不理。那么,基于此,无疑就是培养一个利己损众之人。
进而论之,如要让“校长推荐”得到群众鼓掌,单靠考核是否孝敬父母,是远远不够的。人们更关心的是,在整个推荐过程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
孝敬父母成为推荐考核的新标准并没有错,却为何引起争议呢?看来,更需要完善和关注的是“校长推荐”制度,这个制度本身可能存在的不透明之处,让群众担忧推荐无公信力。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不给推荐上北大留下暗箱操作的死角,不让是否孝敬父母的考核落空,还是要从整套推荐制度上进行完善,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让每一个被推荐者都是大家心悦诚服的候选人。同时,还应辅以相应的监督投诉机制,在保证有第三方发挥校正航向力量的同时,也给不同的声音一个表达和伸张的地方。唯如此,才能使校长推荐制结出丰硕的果实,从而不负北大在推动社会新风和正气中应担当的责任。
■评判
好事可能多磨
此次北大规定“不孝敬父母”不得推荐,是对素质推荐要求的细化,也是对推荐要求的完善和补充。人的素质高低决定国家的创新发展水平,近百年来,我国的知识领域少有世界一流的创新成果,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高素质人才。
尊重父母是人最基本的素质,关心他人、公益活动、遵纪守法等是社会最基本的素质,这“两个最基本素质”是造就高才的必要条件。北大素质选择没错,但能不能“如愿以偿”,还充满变数。毕竟这“两种最基本素质”并不能显性写在生源脸上,而是“写”在校长“嘴上”,轻而易举就把北大忽悠了。如何建立公允的素质评价机制,如何程序透明、评价公开、引入社会监督,如何远离暗箱操作、官僚腐败等,则是“素质推荐”成功与否的关键。因而,“不孝敬父母不得推荐”上北大仍然要“好事多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