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今年高考总分750分,高职录取线150分,较2010年下降140分,缺口仍然很大。”近日,高考招生工作刚结束,一所独立学院分管招生的副校长王平(化名)就忍不住向记者抱怨:“三批次录取的高校(即独立学院)已经感受到了阵阵寒意。”(《中国青年报》8月18日)
由于长期以来的高等教育资源紧缺,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投资办大学基本上包赚不赔,似乎没有风险。然而,随着公立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考生面临的不再是有没有大学读的问题,而是读什么样的大学的问题了。这个时候,独立学院依然没有树立起真正的危机意识,没有从粗放型的办学模式,转向精细化的办学模式,独立学院出现今天的招生寒冬也就十分正常了。
就办学质量来说,我国的独立学院处于夹心层,在研究型、学习型方面,几乎不能和公立的一本、二本高校相比,在技能型、操作型方面,相比于公立的专科学校、职业技术院校,也没有什么优势。独立学院质量的夹心层,是源于独立学院粗放型的办学模式的。相当多的独立学院,办学不是为了办教育,而是为了赚钱。于是,想尽一切办法压缩成本,专职的师资力量还占不到一半,多数是其它高校的教师兼职,或者是高校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兼职。对于教学质量的管理,对教育教学的创新研究,更多的还是停留在形式层面上,没有实质的内容。许多学生读了独立学院,为了就业,还不得不回炉技校。在这种情况下,独立学院暂时被考生抛弃,是预料之内的事情。
除了资本自身的趋利性之外,独立学院之所以沦为搂钱的机构,我们也不得不或过头来反思一下我们的教育法规、教育管理。先说教育管理,很多地方的教育管理部门,并没有真正把独立学院视为和公立学校平等的教育单位,有意无意中的歧视、排斥甚至打压时常发生,造成了民办高校低人一等的事实,而这一事实又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民间对作为民办高校的独立学院的歧视,而这种歧视又让很多本来有志于教育事业的投资人,变成了目光短浅的赚钱者。
再看教育法规。关于民办高校,我国的法规一直都是支持的,只是在民办高校是否允许“以营利为目的”上面存在模糊。在较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明确规定了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在2002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虽然保留了“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的定性,却允许“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取得合理回报”。什么是“合理回报”,“公益”与“合理回报”如何取得平衡,这一最重要的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却把它忽略了。缺乏资金方面的监管,这也是导致民办高校沦为搂钱机构的重要原因。
对个人来说,高等教育无疑是具有投资属性的。如果接受高等教育,在收益与投资不确定面前,甚至看不到高等教育投资与收益的正比例关系,公民就会思考要不要投资接受高等教育。民办高校遭遇的招生寒冬,正是准受教育者权衡之后,无奈之下“用脚投票”的结果。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准受教育者在是否投资高等教育方面越来越越理性,没有特色,没有质量保证的民办三本高校,将会遭遇更严重的招生寒冬,甚至是破产倒闭。
民办三本高校包赚不赔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危机,危中有机。三本高校遭遇招生寒冬,并不就等于独立学院没有发展空间了,只是独立学院中优胜劣汰在所难免,要么强者更强,要么被淘汰。其实,在危急中认真反思,找准定位,采取切实措施,可能就会迎来一个真正属于独立学院的春天。